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 买电摩不用缴税了
2019-07-02
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,取消最低计税价格、按买车价格计税,部分车主将少缴税
去年12月29日通过并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》(下称:《车辆购置税法》),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同时,已实行近19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》(下称《暂行条例》)废止。
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《车辆购置税法》虽然仍将车辆购置税的税率设定为10%,与此前保持不变,但其调整了征税范围,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,并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,这些变化也对纳税人今后购车纳税行为产生较大影响。
为了《车辆购置税法》更好落地,此前5月23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》;6月28日,又发布了《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,这些公告对应退税额该如何计算、什么类型的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等,进行了具体规定,相关公告也于7月1日正式实施。
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表示,车辆购置税的这次改革,更规范、更简练了,相对来说,更方便了百姓购车用车,而且让百姓在一些很细小的税种改革中,也能够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和获得感。